首页 | 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118金宝搏app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118金宝搏app下载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118bet金博宝下载     
济南公安部就低速电动车禁行禁售等征求民意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宋爱菊   编辑:杨煜  2018-08-06 09:07:16 字号   打印  收藏

8月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将进一步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禁止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及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

对此,业内资深观察人士称,山东作为低速电动车销售大省,而菏泽、济南是低速电动车销售的龙头地标,公安部从这些地方切入实施新的管理办法,或是为低速电动车国标出台进行率先试点。

在此前由于对国标制定细则、管理办法等,专家、主机厂和国标制定小组内部声音不一,山东各地的地方管理也多有摇摆。而此时菏泽、济南等地管理办法的集中出台,一、明确了对灰色地带的低速电动车的监管;二、将低速电动车进行“机动车”定性,并按照机动车管理;三、管理办法由地方公安局发起,或是领衔国标制定的五部委中的公安部牵头。

在对低速电动车问题的公开分歧上,国标制定主管的五部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的公安部,由于对低速电动车扰乱交通和交警管理时的束手无策,公安部曾建议“全部取缔”低速电动车。

以下为济南公告原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对《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市民:

为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jnjjfzk@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6897号3012房间,邮编:2500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也可以登录济南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an.gov.cn)“调查征集”栏目留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6日。

附件:1、《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济南市公安局

2018年8月2日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公安局代市政府起草了《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依法注册登记上路行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且,此类车辆也存在非法从事客运经营,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持续加强此类车辆交通违法整治,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尚未彻底解决车辆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考虑我市城市建设、道路现状及交通流量等情况,亟待对三(四)轮车进行综合治理。

本《通告》进一步明确了以蓄电池或燃油装置为动力驱动的三(四)轮车的机动车属性,按照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原则加强管理: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对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二是,严格使用管理。对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证驾驶、违反禁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对利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从事客运经营的,由交通部门依法查处;对利用机动三轮车、四轮车非法摆摊设点经营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是,落实禁行措施。利用3年的时间分三个阶段不断扩大三轮车禁行区域。

四是,实行过渡期措施。对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给予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现有车辆规范管理措施,报市政府核准后可上路行驶。但是,不得在三轮车禁行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对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一律予以取缔。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地维护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四)轮车管理的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止生产、拼装、改装、销售非法机动三(四)轮车。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没收成品及配件,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至五倍罚款;有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二、禁止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三(四)轮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罚款。对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三(四)轮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扣留车辆后,当事人在三十日内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置。

三、本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禁止机动三轮车和非机动三轮车在城市高架路、快速路、经十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马鞍山路、龙奥北路、龙奥南路、旅游路(凤凰路至二环西路)、天成路、纬一路、千佛山南路,以及二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右侧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通行。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禁行范围扩大至二环路以内及重点区域周边的道路。2020年8月1日起,城市建成区内禁行三轮车。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重点区域周边及城市建成区的禁行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四、禁止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改装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车辆。

五、禁止利用机动三(四)轮车从事客运经营。违反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查处。

六、禁止利用机动三(四)轮车非法摆摊设点经营。违反规定的,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七、用于保障民生及公共服务的机动三(四)轮车,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至2019年7月31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由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现有车辆规范管理措施,报市政府核准后方可上路行驶,但不得在三轮车禁行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对非法机动三(四)轮车一律予以取缔。

八、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至十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通告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三(四)轮车”,是指“非法机动三(四)轮车”、“合法机动三轮车”及非机动三轮车;

(二)“非法机动三(四)轮车”,是指以蓄电池或燃油装置为动力驱动,且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四)轮车;

(三)“合法机动三轮车”,是指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车;

(四)“非机动三轮车”,是指人力或畜力驱动的三轮车;

(五)“二环路”,是指二环东路、二环北路、二环西路、二环南路。

十、本通告自2018年起施行。

上一篇:工信部发布第8批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
山东未来三年要淘汰大约300万辆在用低速电动车
山东省政府正式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的步骤和时间表。公告明确了低速电动车的定义,是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 [详细]
2018-12-19 10:02:08
 
山东省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外发布《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表示,要从开展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清理整顿、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加强生产销售监督执法、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考核五方面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 [详细]
2018-12-18 11:18:39
 
关于低速电动车,产品和上路管理都到了必须给出定论的
近些年,几乎每隔一段时间,社会上、产业界总会掀起一轮轮关于低速电动车的舆论小高潮。7月,针对市区范围内的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河南郑州市开始了自2007年禁摩以来最严厉的一次联合整治行动。同样是7月,从山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传出消息,山东拟针对低 [详细]
2018-08-20 09:09:57
 
山东菏泽低速电动车、配件企业和个体户停业整顿
从菏泽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菏泽市市区城市管理十项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和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8月15日开始,菏泽市全市电动车及配件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停业整顿。其实早在8月1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将对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 [详细]
2018-08-15 11:49:39
 
菏泽城区:即将全面禁售、限行超标电动车
8月1日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将对菏泽城区开展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二轮车登记管理,严禁超标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电动车和小型低速电动汽车)生产、销售,在城区规划设定限时限行路段。 [详细]
2018-08-06 09:12:19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