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了解到,近日,安徽省印发《关于加快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提供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统筹考虑单位和职工购买新能源汽车需求,坚持市场化原则,到2020年,在单位内部停车场配建相应比例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积极探索内部停车场与充电设施在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的错峰管理机制,挖掘单位充电设施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