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福建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柴油货车、船舶、工程机械等移动源污染防治,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市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其中,全市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 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市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到2020年,全市货物运输结构明显优化,铁路、水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港口铁路集疏运量和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大幅增长。
二、重点工作任务
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加快调整运输结构,增加铁路和水路货运量,减少公路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货运量,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坚持突出重点、联防联控,以营运柴油货车和车用油品、尿素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统筹协调和联合执法,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联合共治水平。全方位加强机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管控,严厉打击机动车生产、销售、使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
三、保障措施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落实本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认真监督落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市生态环境局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和监督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
附件:莆田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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