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通告》,自12月1日起,上海市全天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九座以下客车在本市道路(高速公路除外)行驶;每天21时至次日7时禁止噪音超过80分贝的摩托车在本市道路行驶。驾驶超过噪音分贝机动车在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处200元罚款,记3分。擅自加装涡轮,改动排气管及消音装置等的,由公安机关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有关规定,处5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机动车原状。
据媒体报道,12月2日实施新规的第二天,一辆改装摩托车的车主因噪音污染被举报,现场测定噪音高达117分贝。该车主被罚款700元,记3分。据悉,近一年时间内,上海市民热线12345接到该类问题的投诉内容多达11178条。其中,不少内容是针对夜间飙车进行投诉的。根据中国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白天噪音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则不能超过55分贝。
据悉,人的正常听力是在25分贝以下。专家表示,80分贝已经属于高噪音,如果一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暴露在8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造成不可逆的耳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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