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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第三方监管机构公布
来源:    编辑:张婷  2019-03-25 13:51:52 字号   打印  收藏

近日,广州交通局、工信局、公安局联合发文,宣布委托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运营中心(以下“运营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该运营中心具备示范区政策咨询、道路测试业务办理等独立第三方运营条件和功能,将负责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申请、日常管理等工作。

原文如下:

穗交运〔2019〕100号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运营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广州市基于宽带移动互联网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建设,促进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根据《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交规字〔2018〕19号),鉴于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运营中心(以下简称“运营中心”)已在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注册,具备示范区政策咨询、道路测试业务办理等独立第三方运营条件和功能,经研究,现委托运营中心作为第三方机构,负责我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申请、日常管理等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营中心工作职责

(一)制定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办事指南,对外公布业务受理渠道以及划定的测试路段,正式受理测试主体申请。

(二)负责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对测试道路的道路基础条件(如路面、隔离带、公交站点、临时停车泊位、绿化、排水等)和道路基础设施(如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设施、监控、诱导等)按要求进行设置和完善,有条件的,应设置智能化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管理测试路段和区域,测试前报工信、交通、公安部门审核同意,组织实施测试工作,必要时申请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的业务支持。

(三)定期组织行业专家开展技术评审,并向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报送评审结果。

(四)加强道路测试业务管理工作,对测试主体的道路测试行为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测试主体测试全过程,确保道路测试工作安全、有效进行。

(五)加快建立测试区、第三方数据中心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服务能力体系,加快制定行业标准规范,面向示范区推广。

(六)面向示范区建设,搭建产-学-研-政-金的行业平台,举办行业性活动,加快行业创新创业工作。

(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广州示范区的规划、投资、建设、运营等各项工作。

(八)负责对测试路段分级管理标准进行研究,根据技术发展、实测需求和道路交通环境的变化,提出完善意见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九)负责测试主体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摸查测试主体测试路段需求,按照有关要求对道路进行实地勘察、评估后,提出拟测试路段及路段分级意见建议供政府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二、在广州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应向运营中心提出申请。运营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广州市长大厦2202室;联系人:周亮;联系电话:020-28971598。

三、运营中心及各相关单位、测试主体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可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公安局反映,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特此通知。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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