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最高补7万元 北京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补贴出炉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编辑:王琳  2020-08-25 08:35:05 字号   打印  收藏

  8月21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0 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的通知。根据《方案》,激励资金总额为 7 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 3 万元/ 车、2 万元/车和 2 万元/车激励资金。《方案》中要求每年每车需行驶1万公里,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 20 辆(含)以上的企业,在资金激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京政发〔2018〕22号)要求,促进淘汰或转出本市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轻型货车,降低轻型货车的燃油消耗、污染物排放,推动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激励范围

  (一)申请激励的车辆所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道路货物运输”,且不存在工商经营异常情况;

  2.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累计报废或转出名下京籍汽柴油货车须达到5辆及以上、且更新不低于5辆(含)京籍新能源轻型货车;

  3.车辆所有人不得为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

  (二)申请激励的新能源轻型货车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首次在本市公安交管部门登记;

  2.须符合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和《营运性纯电动轻型货车技术指南》(BJJT/0054-2020)要求,车辆应符合最大允许总质量<4500kg,核定载质量≥1200kg,货箱容积 ≥6m3的技术条件;

  3.须将车辆定位监测、运输信息等相关数据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http://bj.zhihuihuoyun.cn)。

  二、激励标准

  可申请激励的车辆规模以实际更新的新能源轻型货车为基数,但上限不得超过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数量。

  激励资金总额为7万元/车,分三期发放,分别给予3万元/车、2万元/车和2万元/车激励资金。

  每期时长为12个自然月,自完成车辆定位监测数据上传的下一自然月1日起开始计算。期内车辆在京行驶载货总里程不少于1万公里,方可获得当期激励资金。

  对一次性报废或转出的汽柴油货车并更新为新能源货车20辆(含)以上的企业,在资金激励基础上,叠加给予城区货运通行证奖励。

  三、激励资金申领程序及时间

  委托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激励资金申领的具体实施工作,申领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发放三个阶段。

  (一)申请阶段

  符合激励范围要求的业户,可在完成汽柴油货车报废或转出、新能源轻型货车购置上牌手续后,自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一年周期内,通过北京市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办理平台向北京绿色交易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申请细则及申报网址另行制定发布。

  (二)审核阶段

  包括初步审查及公示、申诉和复核、运行监测、结果认定及公示、结果申诉处理5个环节。

  1.初步审查及公示:北京绿色交易所对提出申请的业户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符合申请条件且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结果每周一在北京市新能源货车运营激励办理平台公示(节假日顺延),公示期5个工作日。

  2.申诉和复核:对资格审核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报业户可在公示期内向北京绿色交易所申诉,由北京绿色交易所负责复核。

  3.运行监测:申请业户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定位监测数据接入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次月1日起正式启动运行监测,监测周期为12个自然月;监测周期内,申请业户须将申请激励新能源车辆的运输数据实时上传至北京市智慧货运综合服务平台。具体数据接入细则及要求另行制定发布。

  4.结果认定:运行监测期结束后,北京绿色交易所组织开展进行新能源货车载货里程核算。申请业户需同步在10个工作日内准备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输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由北京绿色交易所进行现场审查;北京绿色交易所结合现场审查结果明确每辆申请车辆达标情况,报经市交通委认定后,形成激励资金发放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5.结果申诉处理:对公示的资金激励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业户可在公示期内向北京绿色交易所申诉并由其进行复核处理。

  (三)发放阶段

  在资金激励结果公示后的40个工作日内,市交通委需对北京绿色交易所提交的激励资金发放信息进行认定,并完成资金发放,激励资金具体申请拨付程序另行制定发布。

  四、职责分工

  市交通委统筹组织开展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政策实施工作,负责激励资金的预算申报和资金发放工作,对北京绿色交易所具体实施激励政策工作情况开展监督管理。

  市财政局负责激励资金和工作经费的资金保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提供车辆报废或转出的登记信息。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车辆生产企业做好车辆技术性能和后期服务等工作。

  北京绿色交易所受市交通委委托,负责具体实施激励政策,包括申请受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名单公示、申诉与复核、数据接入与监测、证明材料审查、向市交通委提供可获得激励的审核通过账户信息等工作,定期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和审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申请业户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提供的数据、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业户存在造假、虚报等行为,经查实收回激励资金,依法纳入信用体系考核。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监督指导政策稳定运行。

  (三)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让社会充分了解方案内容。

  (四)各相关单位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查处并处理违规行为;不断优化工作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上一篇:浙江:印发危化品运输挂靠经营及企业异地经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宁德市出台七条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近日,宁德市印发了《宁德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七条措施》,具体包括给予购车补贴、鼓励车辆置换、推广换电模式、高速免费通行、支持便利停车、完善充电设施、发展绿色物流等七项政策。具体来看,《措施》中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宁德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网约车运营企业,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购车补助;同时各地建成换电站后,给予换电设备(不包含电池包)投资额的20%的专项补助资金补贴支持,单个换电站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详细]
2021-08-26 16:02:03
 
唐山新政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卡运输,新能源车订单或加速爆发!
近日,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求《唐山市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内容主要是为备战冬奥会运输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汽车,并禁止国五及以下重卡的运输,时间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其中,对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换的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内部作业机械和车辆新能源化比例达到30%。 [详细]
2021-08-12 08:39:36
 
通告|湖北刚刚公布:中重型货车上高速靠右通行!
8月5日,湖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制定了《关于湖北省高速公路实施中重型货车靠右侧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21年8月10日起,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的中重型货车,应当靠右侧车道行驶,《通告》贯穿“货车靠右、客货分道、快慢分离、提升效率” 的原则,规范中重型货车通行秩序,提高高速公路通行能力。 [详细]
2021-08-06 16:45:46
 
北京“油换电”进程再加速 通行证发放细则落地
2月20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为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企业提供优先城区通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对积极参与北京市新能源轻型货车运营激励方案且满足发放条件的企业优先发放城区货运通行证。首次办理时,按更换新能源车辆和证件发放数量1:1的标准予以核发。 [详细]
2021-02-22 11:35:13
 
1月10日起实施!福建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有新变化
2021年1月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省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的批复》。《批复》表示,货车及专项作业车基准费率不变,优化各类货车及专项作业车收费费率,优化调整后的货车收费标准从2021年1月10日起实施。 [详细]
2021-01-07 09:56:07
 
济南发布工作日高峰期限行新政,皮卡不受限制
12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关于城市快速路、经十路、旅游路交通高峰期限制部分车辆通行的通告。该通告规定,济南市在工作日交通高峰期禁止轻型、微型货车以及悬挂外地号牌的机动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经十路(邢村立交至济南西立交) 、旅游路(港西路至舜耕路)通行。 [详细]
2020-12-12 11:27:33
 
长春部分区域限行国三货车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依据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环发〔2019〕3号),近日,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长春市划定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柴油货车限制通行区域。 [详细]
2020-12-02 16:01:37
 
潍坊:停止办理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中重型货车《道路运输证》
11月26日,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发布通知,为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即日起我市停止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道路运输证》、年审、过户等相关业务。 [详细]
2020-11-27 15:57:51
 
广东发改委:加快氢燃料汽车产业发展
11月12日,广东省发改委印发《广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整合省内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资源,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示范区,围绕氢燃料电池商用车和专用车规模化推广应用需要,组织编制加氢站布局方案,在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布局建设约300座加氢站。 [详细]
2020-11-16 09:43:22
 
昆明: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出租车最高可抵扣40%
日前,昆明市正式印发《昆明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从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电力、场地资源配置及政策配套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通过采用发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奖励的形式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其中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消费券不超过备案价格的40%。 [详细]
2020-11-07 17:43:06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