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获悉,长沙市政府印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知》以及长沙市公路管理局和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通告》,长沙市重点在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雨花区5个县市区11段国省干线及县道设立了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及电子抓拍区域。
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和电子抓拍系统记录的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车辆的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货运机动车辆途经动态自动称重检测路段,驾驶人为达到干扰或者逃避动态自动称重检测目的实施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警察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罚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