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进入冲刺阶段,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金融科技中心的建设亦在稳步推进中。10月30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公告称近日向辖内金融机构印发了《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 支持上海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的联动发展。
《指导意见》共有40项,涵盖了打造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生态圈、深化金融科技成果应用、加大新兴技术研发、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强长三角金融科技合作共享、提升金融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效能、加强人才培养和合作交流等八个方面。
记者注意到,在《指导意见》中,央行上海总部提到正研究探索监管沙箱机制,这与近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的表态相符。有业内人士表示,未来监管沙箱机制可期。李伟此前提到,央行正在积极探索构建监管科技的应用框架,建立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打造中国版监管沙箱,为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的环境。
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
《指导意见》中,位列首位的即为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生态圈的建设有利于地方形成金融科技集聚效应,加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一方面,借助技术的手段,金融机构将增强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另一方面,在金融行业经过实践检验的科技成果,也可以扩大应用到其他行业,带来积极影响。
《指导意见》提到,将鼓励国内外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优惠政策,在上海设立赋能平台、金融科技事业部、特色支行或金融科技公司等。
生态圈的建设亦离不开科技研发公司。《指导意见》称,要支持科技企业在沪设立金融科技研发中心、开放式创新平台、企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与此同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开展金融科技研究,强化金融科技智库咨询力量。另外,同步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室,对新技术、新服务、新理念进行小规模应用测试,探索创新性金融业务。
加强数据合作共享
数据的互联互通是建设金融科技中心的重中之重。《指导意见》称,要建立数据融合机制促进数据共享。探索建立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跨市场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依据数据治理的框架,以确保数据安全为底线,逐步实现更大范围数据共享及数据的深度应用。
目前在数据资源方面,出现了众多问题。比如因为标准不统一和部门权限问题,有数不能用;由于业务和技术能力不足,有数不会用;由于制度不健全和随意使用外部数据、违规使用数据,有数就滥用。
对此,不少金融机构正加强对数据的获取、处理和分析能力,这也是业内开展数字化转型的共识。浦发银行(600000,股吧)副行长潘卫东近日就提及,在银行拥抱金融科技的过程中,要注重数字资产,银行转型的关键就在于“要像经营传统的资产一样经营数据资产”。未来银行的比较不仅仅局限于资产规模的比较,更包括数字资产的比较。
《指导意见》同步强调了要形成三角金融科技发展的合力,即整合资源促进金融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和组织金融科技机构,建设长三角金融科技成果交流平台,推动研究成果与有应用场景需求的企业有效对接,提高金融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和使用范围,促进上海金融科技成果对内深度应用,对外辐射扩散。
研究探索监管沙箱机制
金融科技中心的建设离不开监管的良性引导。《指导意见》称,要建立支持上海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工作机制。比如成立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科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金融科技专家委员会,加强与上海市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起多部门联动、金融机构广泛参与的上海市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央行上海总部加快了布局金融科技的工作,指导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工程,建成一批金融与社保、税务、医疗等民生领域数据融合的应用示范项目,上线一批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生物认证等技术的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同时,还加快了大数据平台建设,启动自贸区本外币贷款调查等14个应用项目建设,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
研究探索监管沙箱机制亦被提及。《指导意见》称,要借鉴国际实践,在风险可控和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按照特定简化的审批程序,从事金融创新的企业提交申请并取得有限授权,在一定范围的实景环境中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探索金融科技监管沙箱机制。
《指导意见》还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创新规范及监管规则。在符合监管规则的前提下,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及金融科技创新规范管理,探索建立健全上海地区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规则,明确监管红线和底线,确保创新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
此外,金融科技业务评价体系也在加快建设中。《指导意见》称,要研究建立金融科技发展、应用评价指标体系。密切关注大数据、分布式账本、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技术标准的发展和应用,积极推动行业评估、第三方评估、公众评估等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评估认证,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规范金融科技的应用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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