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内需要,我国企业自主通过市场化采购,自美进口一定数量商品。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在根据相关企业的申请,开展部分大豆、猪肉等商品排除工作,对排除范围内商品,采取不加征我对美301措施反制关税等排除措施。对排除范围内商品采购,企业自主商谈、自行进口、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