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10月11日联合发布《成都市支持氢能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政策从多个角度进行补贴支持氢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为支持本市企业实施氢能暨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采取前资助方式,给予最高 200 万元资助;支持行业龙头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围绕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目,给予最高 1000 万元经费。
燃料电池补贴方面,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燃料电池汽车新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给予市级配套补贴。固定式加氢站则最高可获500万元一次性补贴和500万元运营补贴。
充电桩方面,对完成安装建设的自(专)用充电桩(群),按照充电设施装机功率,给予交流充电设施每千瓦 100 元、直流充电设施每千瓦 200 元的一次性补贴,单个充电桩(群)最高 20 万元。
此外,新能源汽车在成都市域内出行不受尾号限行限制,2020年及以后年度成都不再对燃油货运车辆发放入城证(经认定确需保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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