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行业快讯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专用车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厂商专题    
共计13省市 上半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政策汇总
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编辑:杨逸轩  2017-07-03 16:53:31 字号   打印  收藏

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正式出台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政策的地区共有13个,分别是:江苏省、山西省、甘肃省、北京市、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温州市、天津市、西安市、福州市、南通市和深圳市。从补贴的标准看,各地方都严格遵守中央要求,地方的补贴标准不超过国补标准的50%。

江苏省

车辆购置最高补助额度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省级财政购车补助资金清算和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山西省

从2017年1月1日起,对山西省公告内车辆生产企业生产的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实现终端销售的电动汽车,按照国家同期补贴资金的50%给予省级营销补助。同时,取消省级电动汽车推广应用补贴。

甘肃省

2017年1月1日起,在甘肃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调整为:省级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35%执行,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后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15%执行,省、市、县补贴比例总和为中央财政补贴的50%。

同时,2017年1月1日之前在省内购买的符合补贴申请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仍按照《甘肃省新能源汽车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即省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补贴标准的35%补贴,市(州)、县(市、区)财政按照调整前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购车价款的50%。

北京市

2017年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顺义区新能源汽车(置换)补贴

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策执行。(北京市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助额的50%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标准,国家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在国家、北京市对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基础上,顺义区对符合条件的燃油车主置换新能源汽车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台的补贴,置换补贴不超过车辆实际终端销售价格的50%。即:10万元/台以上车辆,给予5万元/台的补贴;10万元/台以下车辆,给予销售价格的50%补贴。

上海市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照《暂行办法》有关标准核定本市财政补助金额。上海市对单车财政补助金额,不超过单车可获得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

天津市

新能源乘用车和专用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中,国家补助标准的50%执行;新能源客车地方补助标准按照上述国家补助标准的25%执行。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补50%进行,对每款新能源汽车,国家和地方补助总额不得高于车辆指导价格的50%。

西安市

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公共服务领域按1∶0.5、非公共服务领域按1∶0.3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地方财政补贴。

对新能源汽车继续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对单位和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贴。

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市级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辟绿色通道,简化报批程序。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用的充电设施,给予充电设施实际投资(不含征地费用)30%的财政补贴。

温州市

对辖区范围内新登记注册的纯电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的客车、乘用车、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货车,以及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补助。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助金额。

南京市

补贴标准方面,乘用车和客车均按国补1:0.5倍补助,省级补贴和市区级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其他类别客车、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则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新建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900元。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80万元。

新建充电设施运营补贴:根据市充电设施监管平台数据统计,2017年度企业月均单桩充电时长达到20小时的,对通过2017年度验收的新建充电设施按交流充电桩每千瓦 2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300元给予补贴。

杭州市

消费者在杭州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25%给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50%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车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享受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国家补助后计算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合肥市

购车补助。对单位和个人购买续驶里程(工况法)大于1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对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5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其他类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0.2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地方配套资金含省市两级资金,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售价的60%。根据产品类别、性能指标等进一步细化补助标准。

个人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给予全额财政补助。

对自行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纯电动乘用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专项用于单位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充电补助。对单独报装的公用充电桩,按照0.6元/kwh的标准给予消费者补贴,由运营商在充电费用中直接扣除;对新购纯电动乘用车的个人用户给予2000元的电费补贴(转让、过户外地的除外;个人当年不重复享受)。

换购车辆补助。对个人提前淘汰自有黄标汽车购买纯电动乘用车或纯电动物流车的,在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辆的财政资金补助。

分时租赁企业奖励。对车辆运营规模达到300辆新能源汽车的分时租赁企业,第一年(是指2016年)给予每车每月500元的运营奖励,第二年(是指2017年)给予每车每月300元的运营奖励。

充电设施补助。对验收合格、管理规范的公用和专用直流充电桩(正常营运3个月以上,且单个乘用车充电桩每月平均充电量不少于450度电),按照充电功率给予200元/千瓦的财政资金补助;对住宅小区新建(不含规划配建)的充电桩,给予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500元/个的财政资金补助。

电池回收奖励。对整车、电池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系统并回收利用的,按电池容量给予每千瓦时10元的奖励。

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奖励。对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应用里程较长,充电设施建设与应用规范的企业、居民小区,给予每个单位10万元的奖励,专项用于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管理。

深圳市

目前,深圳市关于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正式政策尚未出台,但发布了关于《深圳市新能源公交车示范推广期运营补贴办法》。

2013年6月1日之前投入的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为26万元/辆/年;

2013年6月1日(含6月1日)后投入的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为42.27万元/辆/年;

更新车辆的运营补贴标准根据更新时间按照前二项标准与各公交特许经营企业在财政定额内单车补贴金额的差额确定(即更新车辆单车年度补贴=新增车辆单车年度补贴-定额内单车年度补贴),其中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额内补贴为24.42万元/辆/年,深圳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为22.91万元/辆/年,深圳西部公共汽车有限公司为23.79万元/辆/年。

南通市

车辆购置最高补助额度严格执行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规定,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资金不得超过相应车型中央财政补贴额的50%。市级财政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工作另行通知。


上一篇:商务部发布《中国零售行业发展报告(2016/2017年)》
AWC 2024深圳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展览会圆满落幕!反响热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买家说了什么
(2024年11月8日) 为期三天的AWC 2024深圳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展览会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圆满落幕! [详细]
2024-11-11 11:20:18
 
燃动鹏城!AWC 2024开幕首日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巨头齐聚,探索未来出行新风向!
(2024年11月6日)今日,备受全球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瞩目的年度盛会——AWC 2024深圳国际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展览会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 [详细]
2024-11-06 11:28:18
 
2025第三届世界氢能产业博览会
2025第三届世界氢能产业博览会 [详细]
2024-10-25 20:12:44
 
2025第10届亚太储能技术及应用展
2025第10届亚太储能技术及应用展 [详细]
2024-10-25 20:07:43
 
WBE2025世界电池及储能产业博览会暨第10届亚太电池展/亚太储能展
WBE世界电池及储能产业博览会(亚太电池展/亚太储能展)致力于构建“电池、储能、氢能、光伏风电”等全产业链生态闭环,促进全球市场贸易与产业链采购供需!已连续成功举办至第9届,并发展成为电池、储能成品领域较大规模专业展,也是行业内参展电池与储能品牌企业数量较多,以及应用端专业观众与国外采购商参与度较高的专业展!WBE以其享誉全球的影响力和每届数以千计的海外买家帮助参展企业参展一次面谈数百专业采购商与海外优质客商,被业界评为“电池储能行业的广交会”! [详细]
2024-10-25 19:59:30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陆丽俐 在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发言
本届年会以“智能涌现,迈进加速变革新时代”为主题,聚焦节能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基础共性技术、整车集成及性能技术、智能制造及装备技术6大领域,策划了超过100场会议,以及技术展览、科普活动等同期配套活动。 [详细]
2024-10-25 18:15:52
 
重庆高新开发建设投资集团董事长—杜国平 在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发言
为了更好整合全球科技资源、汇聚全球科技人才,把握汽车产业“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发展新机遇,我们积极对接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商议年会筹办事宜,经过多轮交流及实地考察,最终双方共同商定将在西部(重庆)科学城举办第31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 [详细]
2024-10-25 18:12:54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侯福深在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发言
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将于11月11日-14日在重庆科学会堂盛大开幕,届时大会将迎来10余位院士,100位国内外主要汽车企业和科研机构负责人,1000个技术报告演讲人,来自全球超过25个国家的约5000位汽车科技工作者和行业翘楚共襄盛会,大会将聚焦汇聚全球顶尖专家、学者和企业领袖,展示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最新科技成果,引领全球汽车科技发展潮流。 [详细]
2024-10-25 18:09:00
 
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将于2024年11月11-14日在重庆科学会堂举办—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新闻发布会召开
第三十一届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年会暨展览会以“智能涌现,迈进加速变革新阶段”为主题,将于今年11月11日-14日在中国重庆科学会堂盛大举办。本届年会采用“会”“展”“赛”多种形式,策划了120余场活动,预计10余位院士,100位国内外主要汽车企业和科研机构负责人,1000个技术报告演讲人,来自全球超过26个国家的约5000位汽车科技工作者和行业翘楚共襄盛会。 [详细]
2024-10-25 18:02:04
 
聚焦汽车智能化与电动化︱AUTO TECH 2025 华南展11月,以展带会,已全面启动,邀您共精彩!
11月20-22日,AUTO TECH 2025华南展——亚洲领先的汽车工业技术博览会,将在广州保利世贸博览馆(琶洲)盛大举办,同时将邀请来自于世界各地的汽车主机厂、研究院以及一二级零部件制造商的上万名采购、技术工程师参加展会以寻求供应商及合作伙伴。 [详细]
2024-10-25 09:30:07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