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国务院日前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标志着大气污染治理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区域从“2+26”城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基础上,扩展到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
蓝天保卫战要求到2020年,SO2、NOx排放总量较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18%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下降25%以上;北京要在“十三五”目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蓝天保卫战目标(交通运输)
1、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构建全国机动车超标排放信息数据库,追溯超标排放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注册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监管。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有条件的城市定期更换出租车三元催化装置。
2、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重点区域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在物流园、产业园、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
3、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研究销售前在车用汽柴油中加入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清净增效剂。
4、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制定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统筹油、路、车治理,实施清洁柴油车(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污染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各地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5、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到2020年,全国铁路货运量比2017年增长30%,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增长40%、长三角地区增长10%、汾渭平原增长25%。大力推进海铁联运,全国重点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制定实施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计划。
中重卡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主攻目标
根据科瑞咨询测算,截至2017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约为2.04亿辆,其中中重卡约为944.9万辆,占比4.6%。
虽然中重卡保有量占比较小,但其排放的NOx、PM分别占全国汽车排放量约50%和60%,是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随着政府对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的不断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将带来大量置换需求,对于车企将是重大利好。
“2+26” 城市中重卡保有量占比近2成
根据科瑞咨询测算,截至2017年底“2+26”
城市中重卡保有量约为184.2万辆,占全国比重的19.5%,其中国三及国三前车辆占比约为65.8%,95.4%为柴油车。
京津冀地区物流货运严重依赖重型货车为主的公路运输,中重卡已经成为京津冀地区汽车污染的重要来源。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打好调整运输结构攻坚战、打好柴油货车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等。要求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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