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大气质量,保持“深圳蓝”的亮丽城市名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政府近日印发了《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拟实施“十大工程”,使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
据悉,为实现2018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目标,我市将综合实施PM2.5浓度目标控制、城区物流电动化、柴油车改造、机动车综合提标、非道路移动机械达标、工业源减排、绿色港航、绿色施工、绿色生活和不利天气应对等“十大工程”,进一步细化为125项任务,全部明确责任单位、人员和完成节点。
2018年5月1日起,新增营运类轻型货车全部为纯电动车(轻型货车指的是总质量3500kg以下的货车);2018年12月31日前,淘汰2万辆营运类轻型柴油车。2018年12月31日前,推动1万辆非营运类轻型柴油货车置换为纯电动货车。
2018年7月1日起,在福田中心片区、罗湖人民南路片区、南山科技园片区、盐田中心片区、宝安海秀片区、龙岗龙城片区、龙华北站片区、坪山体育中心片区、光明广场片区、大鹏葵涌中心片区等十个片区试点设立“绿色物流区”,全天禁止柴油货车行驶。
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24时,禁止异地载货汽车在深圳市内通行,高速公路,以及深圳机场、东西部港口、海吉星农批市场与高速公路接驳线不在限行范围内。
行动计划还提出,2018年5月1日前,发布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每日7—10时、15—20时对国Ⅰ汽油车实施全市限行。2018年12月31日起,取消国Ⅰ汽油车更新指标资格。2018年12月31日前,将存量7500辆燃油巡游出租车更换为纯电动车,基本实现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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