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客车7月3日发布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建[2018]12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8 年 7月 3 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二批补贴款 7,207 万元。
上述款项系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 3 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公司的现金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