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9年9月25日,来自美国加州的中央区地方法院已就来自中国的赛路士(Tri-Ace)轮胎公司及其所有者马金林侵权案件作出判决,命令该赛路士轮胎及其所有人禁止出售其仿冒侵权通伊欧的轮胎产品包括AMP M/T轮胎和Open Country M/T®轮胎等,并赔付给日本的轮胎制造商通伊欧(原东洋)轮胎公司近1671万美元(约1.1亿人民币)的金额,该项赔付金额还包括331186美元的律师费用。
通伊欧起诉该公司的罪名是商业侵权,欺诈和不正当竞争。通伊欧表示这次判决只是公司针对多家中国轮胎制造商采取的长期法律行动的一部分,公司在2013年8月就已经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指控赛路士和其它21家中国轮胎制造商侵犯了专利和商业外观的知识产权。
通伊欧轮胎(Toyo Tires)美洲公司董事长,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铃木伊织表示说:“通伊欧必将持续不断,坚定不懈地追捕那些侵犯公司权利的人和组织。” 铃木对该法院的判决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