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的公告。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用于 2016 年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2018]121 号)等相关规定,亚星客车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扬州市财政局转支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第二批补贴款 15,000 万元。
上述款项系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2016年所售且累计行驶里程达到3万公里的新能源汽车对应的推广补贴。本次收到的款项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改善亚星的现金流。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