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金龙汽车(下称“公司”)发布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的公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厦门市财政局转支付的中央财政对2017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第二批清算资金23,840万元、58,887万元。上述82,727万元的推广补贴款项将直接冲减已销售新能源客车形成的应收账款,对公司现金流产生积极的影响。
附: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款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