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 2019 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建 [2019]187 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 2019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 (鄂财建发[2019]73 号),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收到襄阳市财政局拨付的 2016 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 26,041 万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预拨资金 33,823 万元。本次收到的国补清算资金将直接冲减应收账款,国补预拨资金将计入预收账款。上述补助款项对公司现金流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