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日,义乌市交管部门列出了城区范围内限制货车通行的范围和时间,提醒有关司机遵守通行,营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义乌货车限行新规
城区货车限制的范围和时间:
一、禁止1.25吨(含)以上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禁行时间为7:00—19:00):西城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诚信大道—37省道—环城南路—南山路—经发大道—西城路组成的闭环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需要注意的是,其中禁行区域的临界道路37省道、环城南路、南山路、经发大道、西城路,允许1.2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但西城路晚高峰时间(16:30—18:30)禁止1.2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此外,临界道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诚信大道(7:00—19:00)禁止1.2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二、国贸大道城区段(环城南路—环城北路)全线24小时禁止1.2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三、禁止所有货车在以下范围通行(禁行时间16:30—18:30):西城路—商城大道—城中北路—银海路—稠州北路—诚信大道—商博路—环城南路—南山路—南门街—江东路—经发大道—戚继光路—西城路组成的闭环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需要注意的是,在禁行时间段内,允许国际商贸城区块内(城北路以北)经营户自备1.25吨(不含)以下货运汽车由市场经稠州路、工人北路、福田路由南向北通行,由市场经商城大道、银海路、诚信大道向东西两个方向通行。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6条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的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供水、供电、供气、电信、市政、医疗、园林、环卫、环保、邮政等从事公共事业、城市设施建设维护、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或组织,需要在禁止通行时段内通行的非110联动车辆,可向义乌市公安局交管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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