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以来,受持续静稳天气和外来传输影响,安徽省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空气质量明显下降。对此,安徽省高度重视,迅即行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打好雾霾狙击战。
一是积极会商研判。23日以来,省环保厅每天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省环境应急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部门联合会商,研判我省及周边区域气象条件及重污染天气形势,预测预报未来几日空气质量状况,密切关注是否需要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同时要求各市严格落实减排措施,积极做好应对。
二是及时启动预警。根据全省空气质量会商意见,省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24日0时启动省级橙色预警,全省除黄山以外的15个市同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截至27日15时,芜湖市已提升至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其余各市维持不变。
三是深入省级督查。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情况为重点,继续开展覆盖16市的第12轮大气污染强化督查,检查具体生产线、生产设备停产和生产工序情况,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落实到位。11月23日以来,各督查组检查点位86个,发现问题23处,现场交办整改。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到位。
四是确保措施落实。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各市加强机动车船管控,燃煤电厂实施绿色调度,实施钢铁冶金、化工石化、矿山建材等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停限产,禁止建成区内建筑工地土石方作业,加密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频次。
安庆、六安等市建成区内柴油车禁止通行,禁止渣土车、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亳州、宿州等市对列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企业24小时驻厂监管;淮南市煤炭、电力生产经营企业禁止重型载货车进出厂;滁州市执行偶数轮停限产减排措施;池州市各类原煤堆场、采石料场一律停止作业。
五是加强科技支撑。本次污染过程首要污染物为PM2.5,针对PM2.5形成机理,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进行深入研究,实施颗粒物污染连续立体观测,分析污染过程大气污染垂直结构特点,探索颗粒物污染成因机制,为针对性应急管控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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