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土管理的通告,从7月1日起,全市将推行使用智能型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告别老式渣土车滴、撒、漏、扬尘以及超速、超载等问题。
智能型渣土车装有“最强大脑”后台可控制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港口、填海造地、电力、燃气、园林绿化、拆除、道路维护和场地整平等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处置建筑废土时,应当选择符合我市相关管理规定的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并使用其取得核准的车辆进行运输。2019年7月1日起,全市推行使用智能型建筑废土运输车辆。
智能型渣土车装有车载智能终端系统,与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相结合,实时监管渣土车运营。车载智能终端系统包含行驶记录仪、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收集渣土车作业信息和数据,并实时上传到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该平台具有远程控制车速、限制车斗举升倾倒等功能,一旦发现超速,或在消纳场和工地以外的地方非法倾倒,会及时发出预警,并交由相关部门查处。另外,如果车辆传感器“嗅”到超载,车辆也将无法启动。
时速应不高于60公里违规将严厉处罚
建设单位应对建筑废土的产生、运输、消纳全过程负总责。
建筑废土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时间将建筑废土运输至指定的消纳场地。同时,建筑废土运输车辆在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限速限行规定的情况下,原则上其行驶速度应不高于时速60公里。
市建设局对建筑废土处置违法违规行为除按照相关规定严厉实施行政处罚外,对使用无资质车辆运输建筑废土,或运输车辆装载不规范、车身不整洁、未净车上路、发生溢撒漏现象以及扬尘污染的项目,经查证属实的对建设(代建)、施工等相关责任单位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理。
监管全市建筑废土
建立供需调剂平台
市建设局负责建立全市建筑废土供需调剂平台,对社会公布全市建筑废土产生与需求信息,实现建筑废土处置统筹安排、供需对接、就近消纳、节能环保。
建筑废土消纳场地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具备净车出场设施、出入口道路硬化、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市建筑废土砂石综合管控平台,实施实时监控。实行建筑废土资源化再生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采用建筑废土综合利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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