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公示》,公示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其中新能源汽车共389款。
原文如下:
关于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的公示
按照《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相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开展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组织申报、技术审查工作。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4月24日前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反馈。
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真:010-66013708
邮箱:qiche@miit.gov.cn
附件:
1.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八批).doc
2.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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