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4月19日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通告表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上海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