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5月11日发布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的通知》,通知明确表示,哈尔滨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9年6月25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哈尔滨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的通知
哈政规〔2019〕1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日前,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对地方政府退出新能源汽车补贴机制作出规定,明确2019年3月26日至6月25日为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地方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据此,市政府决定,《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哈尔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哈政规〔2017〕47号)规定的哈尔滨市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有效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12月31日调整为2019年6月25日。
专此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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