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交办运〔2017〕16号)的要求,现对已通过技术审查,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 794-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GB/T 35658-2017)、《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信协议及数据格式》(JT/T 808-201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JT/T 809-2019)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系统平台、车载终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电话:010-65299528,电子邮件fhxsc@cttic.cn)或部运输服务司(电话:010-65293754)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