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十堰市经信委发布《关于拟申报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公示了2016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情况。经过审查核实,符合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要求的车辆共计7774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553.57万元。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拟申报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依据《关于开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9〕87号)和《关于开展2018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19〕160号)文件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推广车辆清算给予4个月过渡期的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6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申报工作。
经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自愿申报,十堰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对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企业为:东风特汽(十堰)专用车有限公司)申报资料审查核实,符合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要求的车辆共计7774辆,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3553.57万元,拟予以申报。
现将拟申报的车辆信息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我们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19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市经信局:8111770
市财政局:8102702
市科技局:8653777
市发展改革委:8666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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