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下达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2021.68万元。此次补贴资金下达南宁市、柳州市、钦州市、来宾市等四个设区市,惠及南宁市白马快速公交有限公司、柳州市恒达巴士公司、钦州市公共汽车公司、来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共汽车公司,共购买新能源汽车达409辆,购车金额达21336万元,激励四市积极投入补贴资金5054.2万元。
近年来,自治区财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政府制定的广西新能源汽车发展行动方案,优化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资金,实行“以奖代补”政策,2015—2017年,按照各设区市推广应用中实际发放补贴资金的40%,对各设区市进行奖励,对本地区消费者购置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内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给予适当补贴,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政策的实行,大大降低了新能源汽车的购车成本,有效刺激了消费者购车新能源汽车的欲望,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私人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以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转型升级,为我区发展绿色经济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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