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118金宝搏app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118金宝搏app下载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118bet金博宝下载     
工信部:发布机动车企业和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
来源:第一电动网   编辑:杨逸轩  2018-06-06 12:03:21 字号   打印  收藏

6月6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新建企业,以及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涉及企业政策符合性、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产品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产品技术要求、产品申报参数等内容。

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内容,明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对不同类别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分别实施准入许可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组织起草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7月4日以前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意见,请在标题中注明征求意见反馈。

联 系 人: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传 真:010-66013708

电子邮箱: qiche@miit.gov.cn

通信地址: 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

附件:1.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2.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6月5日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

(征求意见稿)

本要求适用于新建企业,以及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涉及企业政策符合性、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产品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分为否决项条款和一般项条款两类,下文中标注“*”的条款为否决项条款。

1.总则

1.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汽车行业投资管理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手续,并符合汽车产业政策及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1.2*企业开发的产品应验证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的符合性,样车的参数、性能和配置应满足产品一致性要求。

1.3企业应建立完整的、文件化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包括人员培训(企业内部人员、经销商人员、顾客或使用单位的人员)、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维修服务提供、备件提供、索赔处理、信息反馈、整车产品召回、客户管理等内容,并有能力实施。

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技术文件体系,包括:维修手册、备件目录、专用工具和仪器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应急措施等。

企业应制定产品保修服务配件保障管理办法,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保证在产品的使用寿命期和企业承诺的限定服务时间内向顾客提供可靠的备件、维修和咨询服务。

企业应建立废旧动力蓄电池稳定的回收渠道,确保废旧动力蓄电池安全回收。

2.能力要求

车辆生产企业按照产品类别,划分为乘用车类、货车类、客车类、专用车类、摩托车类、挂车类六种类别。本文针对不同产品类别的企业分别制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

2.1乘用车类企业

乘用车是指国家标准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1.1款至第2.1.1.10款所定义的车辆。

2.1.1*企业应建立专门的产品设计开发机构,统一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开发全过程的工作,配备与设计开发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至少包括产品策划、造型设计、整车设计、系统及总成部件设计、车身/驾驶室结构设计、底盘结构设计、整车匹配设计、整车总布置设计、产品工程设计、部件配套开发、整车试制和试装、试验验证、标准法规、数据信息等方面的人员。其中系统设计包括动力驱动系统匹配、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承载系统、传动系统、悬架系统、电器仪表灯光系统、车载电子及电控系统,以及发动机整机、机构和系统、电子电控系统等。

2.1.2企业应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产品的设计开发管理程序,应明确设计策划、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等不同阶段设计活动的时间节点、工作方法、输入及输出文件的管理要求。

应建立适用于本企业产品设计开发的设计作业指导文件和验证作业指导文件,其内容应覆盖相关总成、系统、整车的设计、匹配标定和试验验证过程,以及技术文件管理、标准化等内容。

2.1.3企业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产品信息数据库,数据库应包括产品设计平台基础数据、整车和底盘参数、总成部件参数设计、金属及非金属理化特性、设计计算和分析结果、竞争产品和国内外先进产品信息等;建立产品标准和技术文件体系(包括产品图纸、三维数模、产品技术条件规范、工艺和质量控制等技术文件等),产品技术标准的内容和项目应覆盖整车和主要总成部件,技术条件应不低于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的要求。

2.1.4企业应能使用计算机、开发工具(含设计软件)进行设计分析计算,包括车身/车架的刚度和强度分析、动力性与经济性分析、安全性仿真分析、整车NVH仿真分析、电子电控系统分析、整车通讯系统分析、热力学分析、空气动力学分析、机构运动分析、疲劳寿命分析、操纵稳定性和平顺性分析等。

2.1.5*企业应具有产品概念设计、油泥模型和模型车制作的能力。应具有产品试制、试装能力,包括车身覆盖件及主要结构件试制能力(包括快速成型能力和自制部件的柔性加工成型能力)、底盘/车架试制成型能力、底盘试装能力、车身覆盖件及主要结构件连接(粘接、焊装等)成型及调整能力、模型车涂装及整车装配及调试能力。

2.1.6*企业应具有完整的整车排放性能测试(含整车燃油蒸发性能测试)、整车动力性能测试、整车经济性能测试、车身刚度和强度测试、座椅系统强度测试、安全带固定点测试、内饰材料燃烧特性测试、电子电控系统测试、发动机性能测试、整车模拟道路可靠性测试、整车悬架动态性能测试(K&C)、整车安全(含实车碰撞)性能测试、整车耐环境性测试、整车气密性及车内噪声性能测试、整车有毒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VOC)测试、整车NVH性能测试、整车电磁兼容测试等台架试验能力,以及整车道路性能(操纵稳定性、制动性、通过性、舒适性和平顺性、可靠性、耐久性等)试验能力。

其中上述能力中3项测试可以委托企业认可的检测机构开展产品的验证工作。

2.1.7企业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入、输出应充分适宜;应对产品和制造过程设计开发的输出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并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评审、验证的项目应充分合理,并保存相应记录。设计输出所形成的产品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应完整,并可以指导生产。

在实施产品和制造过程的设计更改(包括由供方引起的更改)前,应重新进行评审(包括评价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确认,必要时进行验证,同时应满足生产一致性要求。应保存设计更改评审、验证和确认的记录,包括更改在生产中实施日期的记录。

2.1.8*企业应具有必要的生产厂房、存储场地及适宜、整洁的生产环境,生产面积应与生产的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生产组织布局合理,物流通畅,区域标识明显。具有与产品类别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所有权。

2.1.9*企业应具有冲压成型设备、冲压模具和工装、模具维修及研配设备、冲压件质量控制设备或专用检具,以及必要的模具吊装、转运设备。对于采用热成型工艺成型的结构件,可外协生产,但成型模具企业应自备,必要时可进行延伸检查。

企业应具有自动化的冲压生产线。应具有主要车身外覆盖件和主要内板件冲压成型设备以及专用的模具和工装;应具有机械化的废料收集系统和换模系统。

当采用非承载式车身结构时,应具有所用车架横梁、纵梁的压力成型设备、成型模具和工装。

2.1.10*企业应具有自动化的车身总成及分总成焊接生产线,并具有相应的工装、夹具;应具有门盖分总成压合设备或成型设备及工装、夹具;车身总拼应采用机器人焊接或拼合成型。

当采用非承载式车身结构时,应具有车架铆接、焊接生产能力,应具有相应设备、工装以及车架调整校正设备。

2.1.11*企业应具有封闭的自动化涂装生产线,包括前处理、阴极电泳(或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的其他防腐措施)、涂胶、中涂(如有)、面漆、罩光、烘干等工序和相应的设备、设施;应采用自动化的喷涂系统。

2.1.12*企业应具有必要的机械化物料运输系统;具有机械化的、连续作业的车身内外饰装配、底盘装配和最终装配生产线;具有机械化的储存线;具有机械化的转运装置和必要的机械助力装置。

2.1.13*乘用车企业应具有发动机生产能力,企业至少应有缸体、缸盖的精加工生产线,以及机械化的缸盖分总成、发动机总成装配生产线。多品种发动机生产时应能实现柔性化生产。曲轴、凸轮、连杆可外委托加工。

由改装类乘用车生产企业升级为整车生产企业的,其相应的发动机生产能力应予以保持。

2.1.14企业应对物料、生产、质量实施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明确各类信息保存期限,确保数据信息的保存期限能够支持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追溯需求。

应具有对物料配送、生产作业、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整车入库等实施计算机管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

2.1.15企业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技术文件(企业标准及产品图样等)、过程操作文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等)、过程控制文件(检验卡及检验作业指导书等)应完整、有效、受控,并可以指导作业活动。

应为涉及重要特性、安全特性、环保特性的零部件、总成,编制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检验作业指导文件,并按规定实施监视测量活动。

2.1.16企业应建立和落实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能力评价、岗位培训、考核制度和聘用机制,并应保持适当的记录。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均应具有相应的资格、专业技能及知识,应能够按照程序文件、过程操作文件、检验指导文件的要求开展工作。

2.1.17企业应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定合格供应商评价标准,对供应商及其关键零部件进行评价和选择,在采购活动中规范实施并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应保留对合格供应商的评价、选择、管理记录。对采购过程、生产过程、交付过程、顾客反馈中发现的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评价和处置;若关键零部件的安全、环保、节能性能不满足规定要求,不允许让步接收。

2.1.18*企业应具有保证产品质量所必需的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等设备和辅助检具,检验项目应覆盖整车、主要总成、主要零部件的主要技术特性参数、功能和性能方面的检验内容,性能指标应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且与所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相关检验信息可满足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追溯需求。

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整车成车检测线,其相关检验信息可自动保存。

2.1.19企业应对关键生产设备和工装定期进行预防性维护和日常保养,配备操作规程,有必要的备件,确保其正常运行,并有相应的运行和维修维护计划和记录。

应对检验设备(包括有关的程序、软件)进行控制,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或在使用前进行校准或检定;当发现检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应对以往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对该检验设备和有关产品采取适当的措施。

2.1.20企业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方至整车出厂的完整产品可追溯体系。明确各类信息保存期限,确保数据信息的存储系统能够支持产品整个生命周期的追溯需求。

当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共性问题和设计缺陷时(包括由于供方原因引起的问题),应能迅速查明原因,确定召回范围,并采取必要措施;当顾客需要维修备件时,应能够迅速确定所需备件的技术状态。

2.1.21*企业应建立合格证管理制度和合格证信息数据库,按照合格证管理有关规定制作、配发符合要求的产品合格证,在规定期限内上传合格证信息,保存合格证制作和发放记录。

2.1.22企业应编制《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并规范执行,应按年度对照《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逐项总结生产一致性管理所开展的工作,以及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防盗性能方面的主要改进和提高的结果等,形成《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企业生产一致性信息年报》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点击下载全文: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

(征求意见稿)

1.名词术语

1.1乘用车-指国家标准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1.1款至第2.1.1.10款所定义的车辆。

1.2货车-指国家标准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2.2款、第2.1.2.3款所定义的车辆和国家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2.2.2.1款所定义的三轮汽车,但不包括国家标准GB/T 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2.3.5款、第2.1.2.3.6款所定义的专用作业车及专用货车。

1.3客车-指国家标准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2.1.2.1.1-2.1.2.1.7款所定义的车辆。

1.4专用车-指国家标准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1.1.11款、第2.1.2.1.8款、第2.1.2.3.5款、第2.1.2.3.6款以及国家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2.3款所定义的车辆。

1.5普通运输类专用车-指在二类底盘基础上加装上装结构、用于运输普通货物的专用车,包括平板、仓栅、厢式、自卸等专用车,不包括罐式车辆以及其他具有专门装置、运输特定类别物品的专用车。

1.6摩托车-指国家标准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第3.6款所定义的车辆。

1.7挂车-指国家标准GB/T373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第2.2款所定义的车辆,但不包括2.2.1.1款所定义的客车挂车。

1.8整车制造类企业-指具有汽车底盘生产资质、具备独立完成完整车辆生产制造的企业。

1.9改装生产类企业-指在采购的汽车底盘或完整车辆基础上进行制造安装作业,形成特定功能完整车辆的企业。

1.10汽车底盘--指至少包括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和制动系统等部分,通过安装载货平台或作业设备或车身就可以形成完整车辆的非完整车辆,汽车底盘包括二类底盘和三类底盘。其中:二类底盘为具有驾驶室、不具有载货平台或作业设备的非完整车辆,三类底盘为不具有车身的非完整车辆。

1.11车辆主要技术参数-表征车辆基本特征的参数。

1.12车辆备案参数-与车辆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性能相关的,反映产品动力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车身结构、主要作业装置和车辆安全配置的参数和照片、图样。

2.技术要求

2.1申请产品准入许可的车辆产品,应与申请企业已获得企业准入许可的类别一致。

2.2产品能够满足适用的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国家标准要求,各类产品适用的标准见下表:

2.2.1汽车及挂车类产品适用标准

点击下载全文: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上一篇:美国加州立法委员提新法案 2040年新乘用车必须为零排
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中,确立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显著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加速融合,初步构建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到203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全面融合,基本建成适应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 [详细]
2021-08-26 16:27:35
 
万亿“大基建”法案通过,美国为充电桩和汽车安全划重点
近日,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一揽子计划,这是美国数十年来规模最大的基建法案,也是美国总统拜登和两党参议员经过数月谈判后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为美国扩大宽带接入提供资金,并为包括电动汽车、网络安全在内的其他重点领域提供资金。目前,该法案仍需美国众议院通过,而后由拜登签字成为法律。 [详细]
2021-08-26 16:06:53
 
宁德市出台七条措施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
近日,宁德市印发了《宁德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七条措施》,具体包括给予购车补贴、鼓励车辆置换、推广换电模式、高速免费通行、支持便利停车、完善充电设施、发展绿色物流等七项政策。具体来看,《措施》中明确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前,在宁德市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市首次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网约车运营企业,给予每辆车4000元的购车补助;同时各地建成换电站后,给予换电设备(不包含电池包)投资额的20%的专项补助资金补贴支持,单个换电站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 [详细]
2021-08-26 16:02:03
 
俄罗斯推进电动车发展:2030年前建成7.2万个充电站
8月24日,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消息,俄罗斯2030年前电动车产业发展规划中显示,2030年前,俄罗斯至少会建成7.2万个电动车充电站。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21年至2024年和2025年至2030年。第一阶段计划推出至少9400个充电站,其中至少2900个是快速充电站;第二阶段计划建成运营至少7.2万个充电站,其中至少2.8万个是快速充电站。 [详细]
2021-08-24 17:17:06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扩大二手车流通 促进梯次消费、循环消费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在国新办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第一贸易大国,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都稳居世界前列。王文涛表示商务部下一步要顺应消费形势,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1、提升传统消费能级,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特别是扩大二手车流通,这段时间我在专门研究二手车,促进消费的梯次消费、循环消费;2、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包括智慧商店、无接触配送、到家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3、搭建消费升级平台,通过消费平台的创新发展,通过“点线面”的结合,把扩大消费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结合起来。 [详细]
2021-08-24 17:07:58
 
成都:计划2025年底累计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 充电桩16万个
近日,成都市发布《成都市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攻坚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工作方案(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的新能源交通服务保障体系,提升非燃油车保有量比重,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桩)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到2021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换)电站1200座、充电桩5.8万个;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充(换)电站3000座、充电桩16万个。 [详细]
2021-08-23 16:56:11
 
9月1日起,广州全市禁止机动车鸣笛
近期广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通告》规定,每天0时至24时,在广州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此外,从8月16日起,广州交警将全面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详细]
2021-08-23 16:45:20
 
佛山将出台方案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
8月20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文海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佛山市2021年-2022年支持汽车销售企业扩大销售规模及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对申领扩大汽车销售规模奖励资金及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资金的对象、标准、条件和流程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其中,申领对象主要分两种:一是对汽车销售企业扩大汽车销售规模进行奖励,按2021年全年一手车销售额同比分级别给予奖励。二是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进行补助。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购买 [详细]
2021-08-23 16:42:27
 
九部门印发指导意见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
8月13日,交通运输部会同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了八方面主要任务,同时确定了“十四五”期及2035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农村客运体系,农村交通出行条件显著改善,农村地区基本出行服务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城乡客运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机制基本建立。远期目标是: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普惠均等、便捷舒适、 [详细]
2021-08-18 17:11:17
 
贵州省计划培育百亿级电池材料企业
日前,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目标计划到2025年,锂电池材料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力争培育形成5户百亿级电池材料行业领军企业。 [详细]
2021-08-18 17:08:08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