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工信部发布公告称,根据《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7年第172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18年17号)相关要求,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2017年10月《目录》(第十三批)发布后,截至2018年10月底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共计199款,拟从《目录》撤销。
附件:拟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