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工信部公示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按照《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废矿物油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公告管理办法的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符合废塑料、废矿物油、建筑垃圾、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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