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本次会议划定了今年全省环保工作重点,明确了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降至少5%、其中更是明确了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大气攻坚
目标:
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53微克/立方米。
行动:
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1月1日起,全省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7月1日起,全省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
6月底前,各地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全域推进冬季清洁取暖
以散煤治理为重点,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全域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确保群众清洁温暖过冬。
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35蒸吨/小时以上符合条件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有色烟羽治理。
严格散煤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企业监管,建立炉前煤质监测体系,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散煤违法行为。
推动征收扬尘环保税
制定实施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推动征收扬尘环保税。
持续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到年底排放仍不能达标的依法关闭。
开展城市道路扬尘专项治理,实施城市道路扬尘监测制度,实行“以克论净”。
强化工业企业料堆场抑尘措施,对环境敏感区煤场、料场、渣场实现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全覆盖。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禁露天焚烧。
80个燃煤电厂深度治理
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排放达标计划,推进100个钢铁、70个焦化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80个燃煤电厂深度治理项目,积极推进陶瓷、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试点。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对监管不力、死灰复燃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实现动态清零。
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强化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加强与京津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联合会商和措施联动,提高区域应急响应协同能力。
完善应急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实施清单化管理,对传输通道城市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等高排放行业实行绩效管理和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一刀切”式停限产。
谁都希望自己生活在青山、绿水、蓝天的生活环境下,为了自己和下一代,我们要响应国家的号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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