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商务部印发《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围绕“物流先导、贸易拓展、产能合作、跨境发展、双园互动”的运作模式,通过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等具体方式,高标准建设好上合示范区。
《方案》明确,短期目标将立足与上合组织国家相关城市间交流合作,通过建设区域物流中心、现代贸易中心、双向投资合作中心和商旅文交流发展中心,打造上合组织国家面向亚太市场的“出海口”等。
具体而言,《方案》指出,将着力畅通多式联运通道,比如,建设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通过统筹“齐鲁号”等国际班列发展等方式,打造山东半岛多式联运物流枢纽;集聚发展现代物流产业,比如发展出口拼箱、仓储加工业务,依托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拓展“空空+空地”货物集疏模式,开展进出境全货机境内续驶段混载业务等;同时,通过完善机制和港口对接,拓展国际物流合作等。
同时,为进一步打造现代贸易中心,《方案》建议,通过打造监管场地、建设商品平台,以及在上合组织伙伴城市设点采购和营销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汽车零部件等大宗商品进出口规模;同时,依托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跨境电商业务,并通过口岸通关模式改革创新等方式,开展更加便利化的服贸合作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拓展产能合作方面,《方案》除了提出继续扩大城市合作网络、加强研发和加工领域工作,开展现代化农业合作等部署外,还具体明确,通过加强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丝路基金等合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金融支持;企业方面,支持在上合示范区注册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规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等。
“此次《方案》的提出,是站在中央战略角度,对示范区与上合组织国家间经贸协作提出了系统性的规划方案和工作的侧重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研究员赵萍表示,示范区同上合组织成员国间的贸易往来与“一带一路”倡议存在许多产业功能方面的重叠与互补。“比如,此次《方案》中部署的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农产品、能源等产能融合,可进一步帮助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家间互通有无,间接完善和深化‘一带一路’合作。”
实际上,自2018年6月提出青岛建设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至今,青岛已作为经贸示范区,在物流、贸易和产能合作等领域成果颇丰。
比如,在拓展国际物流最为重要的交通项目建设上,位于示范区内的青岛多式联运中心,已开行国内外班列16条,搭起了“东接日韩亚太、西联中亚欧洲、南通南亚东盟、北达俄罗斯蒙古”的国际物流通道。
据统计,去年山东省国际班列到发496列,其中上合示范区多式联运中心到发402列,包括中亚194列、中韩140列、中蒙49列、东盟16列、中欧3列,占全省到发总量的81%。
多式联运中心也为青岛与上合组织伙伴国家的经贸往来铺路搭桥。数据显示,2018年,青岛与上合组织国家之间的贸易额达55亿美元;2019年上半年,胶州对上合组织国家进出口总额达2.13亿美元,增长26.2%。
赵萍指出,从《方案》来看,当前与上合组织伙伴国家之间的合作还是以贸易为主、投资为辅。为了保障贸易、投资的长期增势,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比如,我们与各伙伴国在社会体制、法规和产业政策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还需加强政策沟通,推动双边制度有效对接;其次,为实现示范区创业兴业的中长期目标,建议多措并举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为贸易投资合作带来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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