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取消11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其中包括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另外,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
据悉,取消“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审批后,交通运输部将制定完善并公布维修业务标准,督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2.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维修服务完成后应提供明细单,作为车主追责依据。
3.加强对机动车维修行为的监管,对维修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4.建立黑名单制度,深入推进维修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数据,如果加上有照(营业执照)无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企业,目前国内从事维修服务企业的数量约有上百万家,未来这些企业将处于同样环境下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