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高校毕业生享受创业补贴不再受户籍限制,给予高校毕业生创业更多政策红利。
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济南市明确,将原来只有济南市户籍才可享受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个体工商户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创业孵化基地奖励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优惠政策,普惠所有在济南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济南市规定,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每年可参加1次政府组织的免费创业培训。凡到济南市就业见习基地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月均可享受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50%的见习补贴,连续补贴6个月。
济南市还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政策措施,明确市级机关单位遴选公务员,除专业性比较强的紧缺和特殊职位外,均应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县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