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下称《通知》),自即日起,各级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
《通知》还称,有些地区陆续批设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网络小贷款业务,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