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
意见提出,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引导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发挥其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引领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应用新理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精深加工,建设物流体系,健全农产品营销网络,主动适应和引领产业链转型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强化供应链管理,制定农产品生产、服务和加工标准,示范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从事标准化生产。鼓励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开展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引导龙头企业发挥产业组织优势,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家庭农场”等形式,联手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
意见还指出,健全资源要素共享机制,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融通发展,包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资金有效流动、促进科技转化应用、加强市场信息互通、推动品牌共创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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