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成熟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要 经历一个过程,需边实践,边发 现问题,边总结经验,边完善,不 要期望一蹴而就。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从2018年3月1日起施行,届时《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步废止。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办法作为境外投资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在“放管服”三个方面统筹推出了八项改革举措,旨在加强境外投资宏观指导,优化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完善境外投资全程监管,促进境外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管理制度落后难以适应投资出现的新问题
近年来,我国企业境外投资快速发展,我国跻身境外投资大国前列。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研究员罗雨泽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对外投资增长是大趋势,对外投资为我们拓展国际市场、获取发展所需的能源资源、学习世界前沿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研究员宋泓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我国对外投资的增速比较快,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后,近十年的时间里我国对外投资增长表现非常突出,对外投资与引进外资基本保持平衡,甚至已经超过引进外资。
但是,近年来国际投资环境复杂多变,境外投资发展出现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促使我国不得不对管理制度进行改革。
罗雨泽认为,近几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增速迅猛,尤其是2016年猛增44%,但是由于制度建设没有及时跟上,出现了一些问题。比如出现大额的非主业投资、“母小子大”“快投快出”等从国家利益和商业视角看不太理性的投资现象,加剧了我国金融风险。此外,有些炒作投机行为也会损耗我国对外投资的整体形象。在他看来,新办法的出台丰富了企业对外投资的政策体系。进入2017年以来,我国加大了规范境外投资的力度。5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12月,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民营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行为规范》,同时,关于国有企业境外投资规范的文件也在研究制定中。现在又出台了新办法,可以说是打出了一套政策“组合拳”。
宋泓认为,有两方面因素促使了新办法的出台。一是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方面是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受到欧美国家的限制越来越多,投资环境越来越复杂,新情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是一些中小企业在对外投资的过程中,跟投资当地的整体发展要求,特别是环保要求不太适应,导致出现很多问题。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应对亟须政策方面的支持。
二是旧的管理体制无法适应新情况。我国对外投资发展越来越快,以前的管理方式很多方面都不规范,特别是企业对外投资审批的程序不合理,已经跟不上发展需要。因此,我国必须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为适应未来的发展作出调整。
新办法由注重程序转为更加综合型的管理
罗雨泽认为,刚刚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三大攻坚战之首。而现在世界经济形势比较复杂,不少国家包括非常有影响力的大国战略和政策调整力度很大,将对国际金融市场和世界投资格局产生很大的冲击。因此,我们应当规范境外投资,加强宏观指导和风险提醒。随着改革的深入,事前管理措施再放松放宽,相应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客观需要。
“新办法宽严相济,‘放管服’结合,对不同的企业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不过有一点影响是相同的,就是对于新制度、新政策的出台,企业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有一定的学习成本。在准确理解和熟练掌握后,就可以利用其便利之处,避开它所划定的红线。”罗雨泽认为。
在罗雨泽看来,与以往的政策相比,此次新办法最大的变化体现在文件名称上。2014年第9号文件名称是《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而这次的文件名称是《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面对的主体由“境外投资项目”变为“企业境外投资”,监管的重心调整了,链条延长了。比如将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的境外投资纳入管理框架;管理内容去掉了“核准和备案”这个关键词,表明由注重程序转为更加综合型的管理,如充实服务方面的内容,强化宏观指导和信息服务等。
罗雨泽认为,新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利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监管环节,比如取消地方初审、转报环节,地方企业可通过网络系统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项目信息报告制度也便于投资主体及时开展实质性工作,而不用再等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确认函,事前管理环节的简化便于企业抓住稍纵即逝的投资机遇。
未来政策还应继续优化对企业的服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表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为执行好新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着力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发布新办法明确的配套文件,包括敏感行业目录、有关格式文本及其附件清单等。二是建成新办法提出的网络系统。三是加强指导、培训和监督,提高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境外投资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共同把新办法执行到位,更好促进企业“走出去”行稳致远。
对此,罗雨泽认为,建设成熟的境外投资管理制度要经历一个过程,需边实践,边发现问题,边总结经验,边完善,不要期望一蹴而就。另外,制度的准确执行也非常重要,落实不到位就达不到预期的政策效果,过度执行又会扭曲经济行为。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千差万别,执行过程中需要确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标准,同时又要保持适度的灵活性,而这种灵活性又不能是随意的,需要原则来框定。
宋泓则认为,即使政策落实到位,未来也应该继续优化对企业的服务,而且要在以下两点上多加考虑。一是政府要为企业应对境外投资复杂的政治环境提供帮助。我国在不断加强便利化促进企业往外走,而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企业的审查却越来越严格,在这种情况下,以企业一己之力应对非常困难,因此,政府应该及时为企业提供帮助,加强经验交流,加大培训和教育的力度,以应对越来越多的限制。
二是政府要根据企业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服务。对于国有企业投资,因为投资的规模比较大,影响也比较大,因此更多的还是后续的规范和管理,包括从跟国际接轨到企业的治理。对于中小企业投资,因对投资当地的法律和政策了解得不是很充分,对外投资盲目性比较大,政府应该提供更多的帮助,行业协会也应该发挥更多的作用,让中小企业对外投资时更谨慎,也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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