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规范供暖供气企业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天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切实保障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检查供暖企业的价格及收费行为,对企业不按规定标准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推迟供暖、不供暖、供热温度不达标、强制提前收取供暖费的行为或强制收取供暖增容费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对于“煤改气”“煤改电”工程价格及收费行为,对在工程设计、建设、改造、安装过程中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收费,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同时《通知》要求,采暖重点地区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天下午四点前上报天然气等价格监管情况及典型案例;所有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每周上报冬季采暖价格监管进展情况,包括工作开展、举报投诉办理、违法案件查处等。一旦出现重大或异常情况,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随时上报。 2018年3月30日前,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冬季采暖价格监管工作总结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据了解,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和价格垄断案件相关经营者要列入失信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有关冬季采暖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各级主管部门要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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