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指出,资产配置是指财政部、中央部门、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单位履行职能需要、存量资产状况和财力情况等因素,通过调剂、租用、购置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办法》规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资产配置:
(一)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履行职能需要;
(二)资产处置后需要更新;
(三)其他适用于资产配置的情形。
资产配置的主要方式包括调剂、租用、购置、建设、接受捐赠等。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优先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当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对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式进行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