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执行交通运输部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决定的通知》,通知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为总质量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