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_汽车智库互动平台 官方微信 科瑞咨询  

,我的汽车领域专家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118金宝搏app  新能源 智能汽车 前沿技术 数据快讯  
乘用车 卡车 客车 118金宝搏app下载  零部件 发动机 自主品牌  
高层动态 合资合作 整合并购 战略规划 出口 召回 终端市场 经营业绩 人事变动 新品上市 品牌营销  
国际政策 国内政策 地方政策  
经济指标 改革规划 基建投资 能源环境 金融商贸    
知识术语  汽车人物  汽车展会   人才招聘    
热点透视 产销分析 展会论坛 118bet金博宝下载     
交通部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
来源:交通部   编辑:张婷  2019-03-29 10:37:09 字号   打印  收藏

2019年3月27日,交通部发布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内各司局: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中涉及交通运输部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项。为切实加强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针对上述事项研究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现公告如下:

一、取消“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流程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必须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通运输部已签发的,经营范围是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废止。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从事国际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船运输的企业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处罚。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依法处理。

(三)将国际船舶运输企业纳入水路运输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实施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

(四)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对市场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引导国际船舶运输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国际船舶运输市场秩序。

二、取消“从事内地与港澳间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业务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流程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必须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处罚违法行为。部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港澳航线运输企业及航行船舶信息档案,做好市场跟踪分析和动态管理工作,每年向部报送相关信息;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依法处理。

(四)将内地与港澳间运输企业纳入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与港澳间运输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

(五)相关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对行业情况做好市场跟踪分析,维护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交通运输部归集内地与港澳间航运船舶信息,并根据需要向海关总署提供,海关加强后续监管。

三、取消“无船承运业务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流程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必须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废止。

(一)加强无船承运企业备案管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定期对外公布本省无船承运企业名单,做好动态管理。

(二)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本省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的运价备案和执行情况检查。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依法处理。

(四)将无船承运企业纳入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船承运经营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

(五)无船承运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四、取消“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由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一)完善法律法规衔接。协助修订《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授权中国船级社开展国际船舶保安证书审核发证工作。

(二)指导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完善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国际船舶保安体系》审核和《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工作效率。

(三)将船舶保安证书列为船舶安全检查的必查项目,对船舶保安计划实施情况和保安证书有效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五、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对通过船员适任证书核发审查的船员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

(一)加强船员适任证书管理,厨师、服务员等不参加航行值班的船员纳入船员适任证书核发申请人员范围。

(二)对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符合船员健康要求、经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管理机构考试者,在签发相应船员适任证书时,直接发放《船员服务簿》。

(三)新的《船员服务簿》作为船员个人持有的法定文书,主要承载船员档案功能,记录船员履职情况。加强船员持有《船员服务簿》和记录船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取消“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加快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明确备案条件和相关程序。

(一)加强双、多边国际道路运输协定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协定体系,健全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管理制度,明确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相关要求。

(二)加强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技术标准,加快健全国际道路货物运输标准体系。

(三)加强与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全面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推进国际道路运输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对有关车辆的静态管理和动态监控。

(四)加强信用监管,健全国际道路货运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违法失信企业退出机制。

七、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加快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修订,调整相关许可制度条款,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加强与市场监管、住建、应急、公安等部门关于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相关信息共享。

(三)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业户的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开失信企业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

八、下放“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相关许可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流程办理许可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必须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执法监督,依法处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对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辖区内港澳航线运输企业及航行船舶信息档案,做好市场跟踪分析和动态管理工作,每年向部报送相关信息;遇有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举报监督机制,调动公众监督积极性,对公众举报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依法处理。

(四)将内地与港澳间运输企业纳入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与港澳间运输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

(五)相关行业协会应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对行业情况做好市场跟踪分析,维护内地与港澳间水路运输市场秩序。

(六)交通运输部归集内地与港澳间航运船舶信息,并根据需要向海关总署提供,海关加强后续监管。

九、下放“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相关许可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实施。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流程办理许可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必须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

(一)完善港口设施保安规则和相关标准,统一规范港口设施保安工作,优化审批程序。修订《港口设施保安规则》,调整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审批程序,完善年度核验、运行演练、日常监督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修订保安评估、保安计划制订等相关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港口设施保安评估和保安计划制定工作。

(二)制定并实施年度督查计划,对省级交通运输(港口)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部年度督查检查计划,重点对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设施保安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抽查情况。

十、下放“省际、市级、毗邻县行政区城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加快相关规章及标准修订,完善经营许可层级下放的相关要求。

(二)严格落实管理层级下放要求,严格按照下放后的管理层级受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对已受理申请的涉及管理层级下放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由受理机关将相关申请材料书面转交相应层级的交通运输部门继续办理。

(三)强化行业行政许可信息共享,许可实施机关及时将许可情况推送至有关交通运输部门,并在本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信息,逐级上传至部级系统。

(四)健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加强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发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平台作用,强化车辆运行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六)加强执法监督,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七)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八)完善服务质量投诉监督机制,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作用,畅通道路旅客运输服务质量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服务质量投诉案件。

(九)加强辖区内交通运输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NextPage]
上一篇:ATC 2019第四届汽车座椅创新技术峰会6月在沪隆重举行
【智能化论坛(上半节)】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首席专家孙航:新阶段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报社共同主办,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特别支持,日本汽车工业协会、德国汽车工业协会联合协办的第十九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以下简称“泰达汽车论坛”)于2023年9月1-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召开。本届论坛以“高质量·新未来”为年度主题,邀请重磅嘉宾展开深入研讨。 [详细]
2023-09-04 11:38:00
 
构建汽车软件新生态,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涉滩、爬坡、闯关
中国新能源汽车正在“换道先行”,中国的智能网联汽车也要努力打赢下半场。 [详细]
2022-11-08 16:06:38
 
绿色动力,零碳未来—第六届中国未来柴油动力总成峰会2022
为了达到中国“双碳”战略目标,国家的交通部门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排放和油耗标准制定工作。因此,提高能效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成为横亘在整车和发动机制造商面前的一道技术难题。 [详细]
2022-03-15 09:41:05
 
盖世汽车2021中国商用车自动驾驶大会圆满落幕!
盖世汽车2021中国商用车自动驾驶大会圆满落幕! [详细]
2021-09-18 10:36:36
 
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与科技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科技创新驱动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意见》中,确立两个阶段性目标:一是到202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显著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加速融合,初步构建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二是到2035年,交通运输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前沿技术与交通运输全面融合,基本建成适应交通强国需要的科技创新体系。 [详细]
2021-08-26 16:27:35
 
万亿“大基建”法案通过,美国为充电桩和汽车安全划重点
近日,美国参议院投票通过了一项1万亿美元的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一揽子计划,这是美国数十年来规模最大的基建法案,也是美国总统拜登和两党参议员经过数月谈判后迈出的重要一步。这项法案将为美国扩大宽带接入提供资金,并为包括电动汽车、网络安全在内的其他重点领域提供资金。目前,该法案仍需美国众议院通过,而后由拜登签字成为法律。 [详细]
2021-08-26 16:06:53
 
《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加强网约车价格监管,推进巡游车实行政府指导价
近日,上海市道路运输局起草了《上海市道路运输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向社会公众征询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加大非建成区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力度,基本实现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6%。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充电桩布局,充电桩配套率达100%。推进巡游车运价改革,适度放松巡游车运价管制,推进巡游车实行政府指导价,并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细化运价结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网约车价格监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加强总量调控、质量服务评价和动态调整,进一步升级完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投放运营及停放 [详细]
2021-08-18 16:50:33
 
产业链全覆盖!智能汽车激光雷达 & 毫米波雷达你关心的这里全都有
本次由希迈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主办的智能汽车激光雷达专题研讨会 & 智能汽车毫米波雷达专题研讨会将于8月5日至6日在上海召开,旨在为行业同仁提供一个高专业性与高精准度的交流平台,共同探讨全球激光雷达与毫米波雷达的发展趋势、技术难点等热门话题,为行业带来更优质的解决方案。 [详细]
2021-07-01 10:46:41
 
北京设立国内首个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 构建适度超前的政策管理体系
4月10日,北京市政府正式批复由市经信局和经开区联合制定《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总体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同意依托高级别自动驾驶示范区设立北京市智能网联汽车政策先行区(简称“政策先行区”),发挥政策叠加效应,为企业在京发展营造良好的“自动驾驶营商环境”。政策先行区实施范围包括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大兴国际机场以及京台高速、京津高速等6条环绕亦庄的高速和城市快速路段。 [详细]
2021-04-13 15:43:15
 
交通部:春节高速免费时间除夕至初六
1月28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召开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表示,春节期间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的高速通行费。具体免费时段从2月11日0时至17日24时(除夕至初六),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免费。 [详细]
2021-01-28 15:44:29
 
 
一汽-大众第1000万台发动机下线
宁德时代计划在印尼建厂 将投资50亿美元
LG化学高镍电池预计明年交付特斯拉
大众在欧洲或需要40座电池厂
热点排行
1
2
3
4
5
6
7
8
9
10
新闻专题
· 第十六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
· 2018年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年上海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7中国国际节能与新能源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北京国际车展专题报道
· 2016年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零部件展
· 2015天津国际客车、公交车及维保工具展
回顶部
关于我们 智库平台 科瑞咨询 招聘英才 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电话:4006-997-802    客服邮箱:market@autothinker.net    投稿邮箱:news@autothinker.net
Copyright @ 2010 - 2018 版权所有 辽ICP备1801847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辽B2-20180363
手机版
执行时间:1.51 秒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