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5日,曙光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丹东黄海”)收到丹东市财政局转发的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 2016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经 [2018]164 号)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要求丹东市财政局将转支付丹东黄海应收 2016 年度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清算资金 11,160 万元。
公告表示,本次款项将直接冲减丹东黄海应收账款,该笔资金到帐后有利于改善丹东黄海的现金流,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