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两个规范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2年发布了《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和《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在2013年印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此次,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上述三份文件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行业规范,分别为《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和《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 。
在规范条件中,工信部明确,废旧轮胎综合利用是指对废旧轮胎进行加工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的行为,包括旧轮胎翻新,废轮胎生产再生橡胶、橡胶粉,以及进行热裂解。
新规范对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技术、装备、工艺,以及耗能指标,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此外,在新规范中,环保方面的要求也十分严格。
新规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智能工厂建设,应用自动化智能装备,逐步实现智能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