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经信委发布《关于2016年度第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重庆市推广应用的42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市级财政资金补助要求,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39万元。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第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260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渝财产业〔2016〕445号)、《关于补充提交2016年度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有关申报资料的通知》(渝财产业〔2017〕198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备案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经信发〔2017〕136号)的有关要求,经企业申报,由市新能源汽车办公室聘请的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等7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我市推广应用的422辆新能源汽车满足市级财政资金补助要求,涉及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39万元。现将2016年度第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进行公示(详见附件)。为便于社会监督,在补助资金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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