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7月15日发布《关于划定雄安新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的通告》。通告表示,7月15日起,雄安新区全区均划定为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新区全区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实行严格监管。
2020年底前,新区范围内运营的公共汽车、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等车辆,应全部实现新能源化。
此外,7月15日起,新区范围内新购置非道路移动机械和重型运输车辆,如有新能源车型,必须购置新能源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