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就是指整个长江流域,包括长江的干流、长江的支流,还有通江的湖泊等区域。”10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在谈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时说。
从2016年以来,中央提出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目前,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纷纷出台政策,对沿江化工、港口、岸线、码头等进行治理。
生态环境部正在编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作战方案》,要通过三年攻坚,长江经济带重要河湖、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用水需求得到基本保障,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长江流域一些省市也在出台政策,湖北正加快实施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工作方案,2020年12月31日前,2025年12月31日前,分别完成沿江1公里范围内、沿江1-15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关改搬转(含关闭、改造、搬迁或转产,下同)。此外,长江岸线以及非法码头的治理也在加快进行。
华东师大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教授滕堂伟指出,长江流域过去化工厂多,很多是沿长江建设,现在需要加快关停并转。下一步长江流域的化工厂要提高工艺,同时做好环保处理,促进产业加快升级。
实施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
根据上述《意见》,长江流域将落实保护优先,实施生态修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
为此,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现常年禁捕,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和监管能力显著提升,关键生境修复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
为此,要推进重点水域禁捕。加快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统筹推进渔民上岸安居、精准扶贫等方面政策落实,通过资金奖补、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措施,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加快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健全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逐步实行合理期限内禁捕的禁渔期制度。
“引导长江流域捕捞渔民退捕转产,率先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全面禁捕,在重点水域实行合理期限的常年禁渔期制度,为长江的休养生息留出时间和空间。”于康震说。
目前,珠江、淮河、黄河等流域已经施行休渔禁渔制度,有效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农业农村部正就辽河、海河、松花江等流域禁渔期制度公开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实现七大流域全部实行禁渔休渔的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生态环境部正在编制《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作战方案》,两次征求意见,将加快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化工、农业、生活、航运污染治理,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五个重大专项行动。
上世纪50年代,长江渔业年均捕捞量都在45万吨左右,占到当时全国淡水捕捞产量的60%。现在长江干流的捕捞量已经不足10万吨,只占到全国淡水水产品总量的0.32%。长江野生鱼类资源在中国渔业产量中的比重已经微乎其微,长江捕捞业陷入到了渔民越捕越穷、生态越捕越糟的恶性循环。
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中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濒危鱼类物种达到了92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物种接近300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鳍豚、白鲟,已经消失多年。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长江经济带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白永亮指出,长江流域目前抓保护需要各省步调一致,如果有的地方力度不大,可能会影响下游省份的发展。
沿江产业结构加快调整
根据目前生态环境部及各省制定和实施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修复方案,下一步长江流域环境治理力度要加大,产业结构要加快调整。
生态环境部编制的《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作战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强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规范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污染型产业向长江中上游转移。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上游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和有重大环境风险的生产项目,淘汰取缔违法违规工业园区。
城市建成区和长江干流沿岸1公里不得新建直接排放污染物、破坏水生态或有重大环境风险的生产项目,现有企业应实施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沿江11省市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基本完成退城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2020年底前,完成国家及工业园区集中整治和达标改造。
同时,要取缔非法码头,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严禁非法采砂,实行长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
滕堂伟指出,化工企业过去沿江沿海建设多,下一步长江流域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搬迁后要实施更严格的环保工艺,加快产业升级。
多年来,因为污染严重,长江水质一直堪忧。
根据国家发布的长江流域水资源质量公报,长江流域很多重点湖泊水质较差。西洞庭湖水域南咀以及洞庭湖出口城陵矶(七里山)断面水质均为Ⅳ类,鄱阳湖出口湖口断面水质为Ⅳ类,巢湖的半湖和东半湖水域营养化程度均为中度富营养,西半湖水质为Ⅳ类~劣Ⅴ类。滇池草海和外海营养化程度均为轻度,草海水质为Ⅴ类、劣Ⅴ类。
目前,各省市正在加快长江沿线的化工企业和港口码头等治理步伐。湖北提出,沿江1公里内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和重化工园区,沿江15公里范围内一律禁止在园区外新建化工项目。加大岸线生态修复工作力度,抓紧做好非法码头取缔后恢复岸滩原貌和滩地补植复绿工作。
白永亮指出,长江沿线很多化工厂、钢铁厂等企业应该加快搬迁。有的企业过去的矿产资源优势已经不明显,现在产量也不多,因此长江沿线的一些重污染企业也应该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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